每年10月28日 男人或放假半天
女性有三八婦女節,男性也有可能過“男性關愛日”。前天,《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取得實質性成果,市婦聯四屆五次執委會議通過該草案,并通過提請市人大審議的決議。
首部性別平等地方法規
前日下午,80名執委和婦女代表參加市婦聯四屆五次執委會議。市婦聯主席蔡立和副主席原麗萍代表立法起草組做《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和立法論證情況的說明。據了解,市婦聯立法工作歷時四年,組織召開56場座談會、12場論證會,赴省外調研4次,撰寫調研分析報告8部。
該草案是國內首部性別平等地方法規。通過創設性別統計、公共政策的性別分析制度、性別預算、性別審計等一系列實施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重要制度,設置市平等機會委員會作為實施法規的專門機構。會議認為,作為“改革實驗場”,在深圳開展性別平等立法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是消除性別歧視、促進男女實質平等的需要,也為全國婦女立法創造新經驗。
經討論,會議一致通過該草案,并通過提請市人大審議的決議,《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取得實質性成果。
性騷擾是特殊性別歧視
一旦通過,草案確立的配額制、優惠制等暫時特別措施以及雙親育嬰假制度、人身安全保護制度、彈性退休制度、生育津貼制度等必將為加速實現深圳事實上的男女平等發揮重大的作用。
據了解,該草案不但有保護女性權益基本制度,也增設針對男性的福利,彰顯男女平等。如明確規定實行雙親育嬰假制度,孩子在一周歲內,父親可以享有育嬰假,時間不少于三十天,育嬰假期間視為出勤。同時,定于每年10月28日為“男性關愛日”,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
草案明確性別歧視的定義,并界定性騷擾是特殊的性別歧視,填補我國立法缺乏性別歧視定義的缺陷。在日益增加的家庭暴力事件上,規定實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應當及時出警,依法處理。同時,可責令施暴者、受害者和未成年目擊者接受心理輔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臨家庭暴力的當事人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市平等機會委員會申請不超過72小時的臨時庇護,受害人在受庇護期間的住宿及其他生活費用自理或者由施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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